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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工作相关制度——教育培训制度

2021-12-09 点击量:

一、党员管理制度

1、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各项组织活动,坚持定期开展组织生活,按时交纳党费,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
2、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,外出学习、工作,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。

3、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组织报告,说明外出的理由、时间、地址等,党支部对外出党员开展组织生活、交纳党费等情况,要详细记载。临时性、间断性外出、离家较近的党员,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;外出时间长、地点不固定的党员,由支部分工负责,定期通信联系。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、工作情况,按时交纳党费。在返回期间,支部要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党内文件,进行教育。

4、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,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党员,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;外出时间在2-6个月之间的党员,则出具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。

5、老弱病残党员,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,需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,从政治上、生活上关心他们。

6、预备党员期满后,应提出转正申请,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并上报审批。

7、对违纪党员,党组织以本着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方针,根据错误的性质和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。

二、党员教育培训制度

1、党支部每个月组织一次学习,学理论、学党章,传达上级指示精神,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。

2、针对党员实际情况,每年进行两次党课教育。

3、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,对照党员标准,个人反思、总结自己在学习、思想、工作方面的情况,解决存在的问题。

4、建立党员活动室,配备党刊报刊,开展电化教育,设立每月一日为本支部党员活动日。

5、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业务技术培训,使每个党员掌握熟练的业务技能。

6、积极开展革命传统、爱国主义教育,每年组织一次有意义的组织活动。

7、积极选送党员到上级党校参加培训。

三、党内监督制度

1、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,并向全体党员通报,党员领导干部应参加双重的组织生活,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。

2、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。会前,收集党员、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,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;会后,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,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的主要问题,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。

3、了解掌握党员管理干部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、作风和工作情况,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。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,要及时谈话提醒,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。

4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群众座谈会,听取群众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评价及意见。

5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。

6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。

四、党员教育谈心制度

1、党员在思想认识有偏差的时候要谈心,为党员疏通思想、纠正偏差。

2、党员在工作遭受挫折的时候要谈心,帮助分析原因,总结教训,变压力为动力。

3、党员在生活遇到困难的时候要谈心,了解党员生活状况,设法解决后顾之忧。

4、党员在获得荣誉的时候要谈心,告诫保持清醒,做到谦虚谨慎,鼓励再接再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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